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绍兴ISO9001监事和测量控制程序 |
绍兴ISO9001监事和测量控制程序
1.0目的
1.1确保产品符合客户的要求并达到满意。
1.2将合格与不合格品(料)予以明确标识及识别,确保只有经过检验,测量后的合格品(料)得以分发使用。
2.0适用范围
凡本公司的原辅料、委外加工品、成品均适用。
3.0职责
3.1进料检验、巡回检验、成品检验:质检部;
3.2产品放行核准:质检部主管或指定人员;
3.3质量异常纠正:生产部及相关部门。
4.0作业说明
4.1进料检验:
4.1.1由于本公司采购的相关物料并不具备的相应的检验测试能力(如各类金属材料,机械标准件及各类电气元件等),由品管对供应商提供的产质量量保证书、材质证明或其它能够证明材料符合质量要求的文件予以验证存档,同采购单或送货单内容核对一致放行,通知仓管办理入库手续。对于纳入此类检验方式的物料类别,由品管填制申请书经总经理核准执行。
4.1.2对于本公司具备检验能力的物料,品管员依据《检验指导书》执行进料检验,检验结果记录于《进料验收记录》。
4.1.3检验过程中如发现不良品或提供文件不完整时,按绍兴ISO9001认证文件中的《不合格品控制程序》作业。
4.2制程检验:
4.2.1生产单位根据产品作业指导书在各个工站实施自主检查,确认产品质量。
4.2.2质检员根据检验标准实施制程检验,记录于《派工单》之“检验”栏。
4.2.3制程检验过程中发现不良品,依据《不合格品控制程序》处理。
4.3成品出货检验:
4.3.1产品生产完成后,质检部及生产单位对产品进行测试,验证产品的能力是否满足其功能的要求,测试结果记录于《成品检验记录表》。
4.3.2成品检验过程中如发现不良品,按《不合格品控制程序》作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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